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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立案?律师说清材料和条件

作者: 梁锦荣 日期:2026/09/3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在追究被告人刑责的同时解决民事赔偿。提起需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赔偿请求,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自诉案件要备好自诉状、身份证明、受伤害证据或法医鉴定以及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证明材料。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梁锦荣律师。 一、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手续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3)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4)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需要什么材料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需要下列材料: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 5、条件; 6、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查明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害的态度,从而正确判断被告人是否悔罪及悔罪的态度,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这对于在定罪量刑时正确执行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普通民事案件不太一样,它跟着刑事案件走,程序和证据的把握都有讲究。起诉的时间点、材料的准备、赔偿请求怎么提,都会影响最后的结果。梁锦荣律师是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分管主任,2001年开始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办理过取保候审、不起诉、刑事上诉申诉等各类案件。遇到具体问题,还是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向专业律师当面咨询,把案情讲清楚再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