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2025年机动车检测站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成功争取缓刑判决

作者: 梁锦荣 日期:2026/09/28

承办律师:梁锦荣

执业律所: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

专业方向: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

 

案情简介

王某系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副站长,自2021年起,检测站负责人主导购买OBD作弊设备,由王某负责管理,指使检测人员篡改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为大量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2021‑2024年间涉及车辆共计一千五百多辆,涉案检测费用四十多万元。2025年7月王某接到通知后主动到检测站配合调查,同日被羁押,7月被刑事拘留,8月执行逮捕。家属委托梁锦荣律师介入辩护。案件侦查终结后,于2025年11月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审理后认定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认定自首、从犯情节,于2025年12月作出判决,对其宣告缓刑。

 

办案经过

难点一:涉案数量大、情节严重,当事人已被逮捕,实刑风险高

本案属于单位背景下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涉案车辆上千台,属于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情形,当事人已经被逮捕,面临判处实刑的较大风险。梁锦荣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厘清其在整个单位犯罪中的岗位职责、参与程度,区分其与实际决策者的地位差异,固定有利事实。

 

难点二:阅卷梳理全案,重点挖掘从犯、自首两大核心量刑情节

律师全面审阅卷宗材料,结合到案经过、微信通知记录,重点论证王某系接到通知后主动到场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同时提出王某属于受单位负责人安排执行具体工作,在共同犯罪当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从犯,提交完整辩护意见。

 

难点三:针对单位犯罪属性开展辩护,降低当事人个人责任评价

本案属于单位犯罪,违法收益归属于检测站公司。律师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只是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并非犯意发起者、实际获利主导者,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同时提出退缴违法所得、自愿缴纳罚金等量刑建议。

 

难点四:庭审阶段充分说理,争取法院采纳缓刑适用意见

庭审中律师围绕自首、从犯、认罪认罚、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充分展开辩护,向法庭阐述王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法院采纳辩护方多项辩护观点。

 

案件结果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办案复盘

机动车检测行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辩护标杆案例,办案核心三点:

1、单位类犯罪,要区分决策者、组织者与执行人员,重点争取认定从犯,是降量刑、争取缓刑的关键;

2、接到办案机关通知主动到场、如实供述,符合条件可以认定自首,自首结合认罪认罚,能够大幅降低刑罚;

3、该类案件涉案数额、车辆台数是重要量刑指标,即便已经逮捕,审判阶段仍然有争取缓刑的辩护空间。

 

案外说法

1、机动车检测机构人员使用作弊工具篡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会触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单位犯罪中,直接执行工作的员工,也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不能以听从领导安排完全免责;

3、自首、从犯、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是此类案件争取缓刑的重要考量情节;

4、被逮捕不等于一定会判实刑,审判阶段仍要全力开展辩护,争取宽缓处理。

 

承办律师简介

梁锦荣,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注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擅长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辩护效果,成功办理多起不起诉、缓刑及从轻减轻处罚案件。

 

律所代表性案例

1、2025年机动车检测站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成功争取缓刑判决(本案);

2、2021 年出纳职务侵占案,辩护纠正指控罪名并争取缓刑判决;

3、2025 年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无犯罪记录;

4、2022 年索债引发非法拘禁共同犯罪案,审查起诉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无犯罪记录;

5、2024 年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

 

 

案件佐证材料示意

拘留逮捕文书、涉案统计材料、OBD作弊设备相关证据、刑事判决书,系机动车检测行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成功争取缓刑典型刑事判例。